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昆山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机构设置

 

  昆山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为市政府派出机构,正科级建制。根据市委、市政府的授权,履行对进驻部门集中审批、收费事项的组织协调、管理监督和指导服务的职能。下设办公室、业务科、督查科、收费结算室。

一、办公室

  1. 承担“中心”日常政务和有关事务的联络工作,联系落实内外事务活动。
  2. 负责“中心”的公文处理工作,负责收发、机要、保密、文印、档案管理等工作。
  3. 管理“中心”的印章、介绍信。
  4. 负责日常会议的会务准备、材料整理、文稿起草、内部简报编写等工作。
  5. 负责对外接待工作。
  6. 负责“中心”计算机系统的管理、运作、维护、升级工作,负责中心网站、内部网主页的维护管理工作。
  7. 负责“中心”的车辆调度、设施设备维护等工作。
  8. 管理“中心”的人事、财务、工资、财产、福利。
  9. 负责和指导“中心”的环境卫生、安全保卫事务。
  10. 组织开展“中心”的各项活动,加强中心的文化建设。
  11.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二、业务科

  1. 负责中心业务政策研究、信息的收集,指导各窗口的业务工作。
  2. 负责重大事项联办(联合踏勘)的组织协调和部门之间的业务衔接,参与周、月例会的会务工作。
  3. 参与上报事项的上报手续办理,对重大、重要、重点投资项目和市领导交办的各种限时办结的项目进行跟踪,及时协调。
  4. 受理、整理各窗口的上报表格,做好统计、归档工作。
  5. 参与“中心”服务内容、办事程序、运行制度的修改、完善和解释工作,负责和管理“中心”的咨询服务。
  6.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三、督查科

  1. 督促检查“中心”各类审批事项的办理情况,做好收退件的认定复核和办结时间的查验工作,并按要求做好相应事项的统计、归档工作。
  2. 促检查“中心”各项工作制度、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。
  3. 督促落实工作例会、联审会确定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的办理情况。
  4. 负责对各窗口单位的月度考核、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和奖惩工作。
  5. 负责“中心”的日常考勤。
  6. 负责“中心”纪律检查工作,受理服务对象的投诉。
  7.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四、收费结算室(受财政局和“中心”共同管理)

  1. 规范收费行为,严禁超标准、超范围收费,取缔乱收费,杜绝越权减收。
  2. 负责各项政府性基金,预算外资金,行政事业单位服务性收费的集中收取,确保各项资金划转、核算准确及时。
  3. 负责中心收费情况的统计和上报工作。
  4. 加强预算外资金的管理,实现收支两条线管理模式。
  5. 兼管中心的财务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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